您好,我於12月15日晚8點左右在王蘭莊海馬4S店訂購海馬M3汽車一輛,當時交納定金3萬元整並開具了定金收據但並未簽訂銷售合同。最近聽到朋友說需要本人在本月25日19點前到公證機構提出申請,我問4S店可是被告知說不需要,說所有的資料已經放到工商局備案。請問在這種情況下我還需要去公證出提交申請嗎?沒有簽訂汽車銷售合同是否有什麼影響?目前的情況是否會影響到我順利拿到汽車牌照?感謝您的回復。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您好,您所反映的問題,我局十分重視,因您所留聯系方式有誤,故無法了解您的詳細情況,希望您留下確切電話進行諮詢。 感謝您對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天津市公安局
201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