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8周歲,已婚。原籍為薊縣上倉,04年昇學戶口隨遷至外地,08年畢業後戶口落外地人纔中心。常年在外漂泊,心系家鄉父母!考慮到父母年紀漸大,且父親腿腳不便,無法適應隨我在外地的生活,我決定辭去外地的工作,返回家鄉定居發展,也方便今後照顧父母,贍養盡孝。
為遷戶口事宜,多方諮詢得知不符合政策(畢業超2年,已婚),屬?外地人?,只能通過人纔引進。但是人纔引進又需要本人名下合法房產,本人尚不具備(老家在農村,宅基地戶主是父親)。
我理解作為大城市,政府需要合理控制人口增長,對戶口遷移有一定條件要求。但戶口不能遷回,對我後續生活或者就業創業等,有諸多影響。
懇切期望家鄉政府能體察民情,准予我戶口遷回原籍的請求!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您好,您所反映的問題,我局戶政部門十分重視,因您所留聯系方式有誤,故戶政部門無法了解您的詳細情況,希望您留下確切電話或撥打免費戶政語音服務熱線:4006-110-698進行諮詢。 感謝您對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天津市公安局
201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