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領導:
本人親屬於2011年因病死亡,近期得知可以在街道辦理撫恤金,遂前往諮詢,但得知需要提供火化收據,但時隔多年,早已遺失,現只有火化證,街道要我們去北倉火化場補收據,可是路途太遠交通也不方便,也不知道補收據所需手續,所以請示相關領導可否以火化證為依據,如實在不行,可不可以有其他方式,近一點的部門出具相關證明。此致敬禮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的諮詢收悉,我們將盡快回復您。
天津市民政局
您好。我局相關處室已電話聯系您,具體解釋有關政策。
2014-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