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2.11,本人到天津市教委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轉檔案,人事代理服務費每月10元,共計420元,已開具天津市教育委員會人纔交流服務中心發票。但是,工作人員說,如果還需要個人鑒定、履歷表、轉正定級工資表等還需要交納560元,請問這是什麼錢?檔案裡的內容難道是視交錢多少決定豐富程度的嗎?盼復!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的問題非人力社保局解釋范疇,建議您諮詢教委或物價局。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