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母親是技術工人,按規定50周歲應退休,因工作需要想延期2年至52歲退休,可是聽傳言女工退休只有50或55歲兩個時間點,52歲社險就不給辦了,只能等到55歲纔能辦理退休。特請求正規部門明確規定。
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目前,我市後延退休有兩種情況,一是因工作需要後延退休,另一種是因繳費年限不滿15年後延退休。其中因工作需要後延退休是指符合辦理退休並按月享受養老金條件的參保人員,因工作需要被用人單位繼續留用的,可以辦理後延退休。後延退休應按整年度繳納養老保險費,退休年齡按周歲計算。用人單位因工作需要為職工辦理延遲退休,應征得職工本人同意,並向區縣人力社保部門提出書面申請,經確認應當按整年度後延,後延期間只繳納養老、醫療和工傷保險費。用人單位應在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前,攜帶職工本人身份證、勞動合同書、《後延退休申請確認表》,報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備案後到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繳費手續。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