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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因:2013年12月19日1300點左右在塘沽二號門口打車起,到港口裡,由於經常往返於此地,心中的價目很熟悉,可是今天讓人氣憤的是坐上了一輛出租車(三代花冠),到目的地卻按“表”要價到30元,整整多了一倍,而且出租車還很理直氣壯,後來當我索要發票的時候,打出來的卻是一張空票,當我提出疑問的時候,他承認是黑車,跑掉,但當時我已記下車牌號,津E31840,當時我就投拆到塘沽交通支隊,一位女士回答說立刻處理,讓我保持手機暢通,可是不到五分鍾,一位男士回電話,說不歸他們管,我很迷惑不解,無耐之下來此投訴.
在天津呆了這麼久,只希望這裡變得越來越好,雖然這被黑的只是小錢,但是個人覺得這不是錢的問題,也許正是因為錢少,纔有許多人沒有站出來投訴,纔讓他們有機可乘,也許各位領導會覺得這是小事,可是在我看來,這種小事卻是天天在發生,事關一個普通老百姓出行的問題,雖然黑車屢見不鮮,但是像這種打著出租車的牌子的黑車,車裡車外的所有設備都和出租車一樣的黑車,試問這種車怎麼可以在市裡明目張膽的行駛,還是在白天,還是在一個讓人向往的直轄市的市區裡,讓人深思。
我是一個普通的百姓,因不知這件事情需要向哪個部門投訴,所以遞送部門只選擇了濱海新區,不知是否正確,如不正確請幫忙轉到負責部門,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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