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我是11月份從北京訂購一輛新車,交定金,後車到了,12月15日去交全款提車,現在手裡有的手續為機動車購車發票和購車合同的原件。15日晚上聽說限制機動車的事兒。這幾天我一直在跑公證處,工商局,港口局,並且研究和相關政策,政策沒寫異地購車的問題。於是我去公證處提交了應該提交的所有手續,公證處說材料可以收,但是不保證異地購車能夠出公證,因為異地購車工商局沒有數據,於是我跑工商局,工商局說不針對異地購車的個人提交的數據,於是我問港口局,港口局24539354和24939353這兩個電話,前兩天給的答復是異地購車一定可以上牌,只要去公證處遞交材料就可以等待了。今天給港口局的答復是這個事需要等具體細則出臺纔可以,不保證可以上牌,需要以公證處出的公正為准。我又打電話給公證處,還是不能保證異地購車可以出公證。
我想問的就是:港口局:1.按照你們出的文件,我的所有材料都齊全,只是由於是異地購車,可能工商局沒有數據,我怎麼辦?我到底能不能上牌????
工商局:你們為什麼不收個人的報送數據?我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實有效符合政策的。
泰達公證處:如果我的手續和材料都是合法有效的,你們為什麼不保證可以出公證??
這些部門請分別及時准確有效的回復給我,而不是推來推去!謝謝。
同時,我想說,如果真的到最後拖到我們無法上牌,那麼這些異地購車的人在網上組織的交流群的200餘人將一起去你們那裡溜達溜達,尋求公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