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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領導:
我今年購置了空港經濟區頤景公寓6-1-201住房,為的是讓年邁的父母經常地從擁擠的市中心來放松一下,遠在江蘇的岳父母能夠來天津時有獨立的空間便於長住。為方便老人,特地買的二樓。
但上月,我父母在此居住時發現一樓新開業一家餐館,餐館在房間窗子上開洞直接排放餐廚油煙,而上方不足2米即是我們主臥室的窗子(見附件)。從早到晚,油煙、噪音和異味充斥這我這套房子。
12月1日晚因餐館擾民我向110報警,2日拜訪了城管局、工商局等相關部門投訴此事並求助解決。這些部門隨後也去現場進行了調查取證,反饋的意見是:
1、該餐館屬於無證、無照非法營業;
2、該房屋不具備排污條件,不符合業態審批要求,不能開設餐館;
3、責令停業。
但是至今,該餐館照常營業、照常排污、照常制造噪音和異味,我的房子根本無法居住。
城管局負責環保的同志讓我直接向84906611呼叫中心電話投訴,我反復投訴過,得到的消息一直是“取締中”,但未見結果。也反復找過上述主管部門,但是每個部門都解釋說自己的執法權不足,等待領導批復。
四位老人都是七十歲上下的人,而且是老黨員,認真了一輩子,他們很關注此事,也因此著急上火,血壓昇高。現在我只能每天聽著各個部門反復說著同樣的話,看不到任何進展,另一方面又要瞞著和安慰四位老人,真的怕耿直善良的他們為此著急影響健康。
我很想不通,這麼簡單的事,只要嚴格執法同時合理疏導,就應該很容易解決,怎麼現實中到了我們的乾部手裡和嘴裡就變得這麼難呢?
嚴格執法、有效管理,反映的是一級政府的行政能力,也反映了是否真正的把群眾路線實踐活動落在實處,更反映了為人民服務的態度和意識。再進一步說,也是維護法律的嚴肅性和社會的公平性,而這是和諧社會的基礎呀。
懇請領導能在百忙之中協調此事,以求盡快解決。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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