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我購置了河東區六緯路1號1-714的二手房。2013年11月7日,我去供熱站辦理供熱過戶事宜,被拒絕。供熱站負責收費的人員稱,此處房屋2002年到2010年有欠費,八年共計一萬多元,必須交清欠費纔能過戶。而前房主說沒有前欠費,說之前這是因為在分戶供暖改造時,經協商交了三年的取暖費纔給改造,同時以前欠費取消。
供熱站收費人員說供熱對房不對人,如果不能繳清前欠費,就不能過戶,而且將來都是我的事,我不理解。欠費是原房主欠的,供熱合同也是原房主和供熱站簽的,如果有前欠費,那麼供熱站應該積極追繳欠費,而現在供熱站不但不作為還以此為理由不給我辦理過戶。
請有關部門給我個解釋,我需要怎樣纔能辦理過戶事宜且未來不承擔原房主與供熱站意見分歧產生的後果,謝謝!
尊敬的孫麗娟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委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我們將及時研究答復您提出的問題,請您繼續關注。
天津市城鄉建設和交通委員會
2013年12月19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委十分重視,立即責成市供熱辦調查了解相關情況。
經查,您家因前房主欠費造成未能及時過戶,現用戶可持相關證件,包括前住戶“供熱合同”去大直沽營業收費處辦理過戶手續。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我們的工作,多提寶貴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201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