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孩子出生,戶口隨我在天津薊縣非農業,當時我住在北辰區天穆鎮,並在天穆勞動保障中心,給孩子辦理了醫保卡並繳納了50元保費,2013年我們搬家住進了津南區雙港鎮金地格林世界小區,2013年12月18日我去雙港鎮勞動保障中心繳納下一年度孩子的醫保費用,被告知需到戶籍所在地辦理。我非常不理解為什麼,不是有規定說,辦理繳納城鄉居民醫保只需到居住地辦理嗎?北辰天穆勞動保障中心為什麼就可以交納?雙港鎮勞動保障中心為什麼推脫?希望領導能幫幫我呀!!1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政策規定,城鄉居民家庭應在戶籍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街道辦理參加城鄉居民醫保手續。同一戶籍家庭成員應當在同一街道辦理參保登記手續。城鄉居民醫保的申報繳費期在每年的第四季度,現在已快結束,建議參保人員及時繳費。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