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媽媽的獨女,媽媽原來住的房子太高賣掉了,在我住處附近計劃買一處房子,方便我的照顧。但是,買房的戶主是我媽媽,過戶一切手續需要媽媽本人辦理,媽媽本人有腰間盤突出,椎管狹窄,心髒病,行走困難。媽媽前去不了辦理手續,是否房屋管理局照顧老人,畢竟這種情況是少數人,人性化的采取一下別的措施,上門服務或音像,錄音,委托....
媽媽建議寫在我的名下。這房子還應該是我媽媽的養老房,為了老人心裡踏實,我們母女辦個公證可以嗎?這樣算不算我的二套房?我們現在住的房子是老公買的私產房。我們正在看房子,不知所措,望領導給於盡快的答復。謝謝了!祝您工作順利,來年好運。
韓冰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12月19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4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