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荔紅花園的業主,自今年入冬以來所居住的小區供暖就處理低溫狀態,找開發商解決開發商說是供暖部門水溫不足,找供暖部門又說水溫很足讓找開發商,而且我們用自己的溫度計測量的溫度是17度,而開發商卻測出的都是19度,這不是欺騙老百姓嗎!另外現在還未進入三九天暖氣就這樣,再冷點在家待著就更冷了。我想問一下,為什麼每年一到供暖時節關於室內暖氣的不熱的投訴就屢禁不止,相關職能部門能不能不踢皮球替老百姓做點實事啊!
尊敬的網友:
您好,來信已收悉。接到信訪件後,據您反映的問題,區供熱辦給予以下解釋:根據《天津市供熱用熱條例》文件規定:新建居民住宅供熱設施的保修期為兩個供熱期。在保修期內,供熱設施的維修、系統運行調試由開發建設單位負責。同時,供熱辦也督促供熱站,提昇供熱溫度,保證穩定供熱。如再有相關問題,可及時與供熱辦溝通。
區房管局在今後的工作中,將嚴密關注供熱中出現的各類問題,做到早發現、早解決,同時希望居民給與充分理解和支持。
北辰區政府
2013-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