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現在住在和平區的公產房,承租人是我奶奶,現在奶奶和我父母在南開區共同居住,目前此處公產房是我們三口居住(我、我愛人和我兒子)。此處公產房屬於昆明路小學學片,我父母、、我和我愛人和我兒子的戶口本在這套公產房名下,我奶奶的戶口也在這套公產房名下,一套公產房我們有兩個獨立的戶口本。現在請問我兒子的戶口雖在昆明路學片,我們在這居住了5年了,但房本承租人是我兒子老太太的,我兒子可以在昆明路上學嗎?聽說必須是父母和四老的纔可以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