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網友:
您好,來信收到。您所提出的問題我們已及時反饋相關單位,待有回復第一時間答復您。
希望您一如繼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各項工作,為我們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
祝您身體健康、生活愉快!
津南區政府辦公室
2013年12月23日
尊敬的網友:
您好,來信收到,並責成咸水沽鎮處理。
經核實,沽上江南小區2010年10月入住,從入住時間看符合成立業主大會條件。根據《天津市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活動規則》第十二條規定:“對於符合條件的,業主、開發建設單位或者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書面告知物業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或者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在收到書面告知後1個月內,在物業所在地的區、縣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的指導下,負責核實並組織、協調成立首次業主大會會議籌備組。”咸水沽鎮將在收到書面告知後負責組織成立業主大會。如成立業主大會為廣大業主共同意願,請小區業主組織履行相應書面告知手續。
祝您身體健康,生活愉快。
津南區政府辦公室
201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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