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屬於農業戶口,38歲,前幾年大隊給統一上的城鎮職工養老保險15年,然後自己不能繼續交,後來找到工作,但政策不允許補交前面的保險費。現在又失業了,從今年7月份開始農業戶口也可以在窗口上保險了,沒錢交了,好不容易攢了錢,又得交滯納金,這真是太不合理了,需要修改政策,或者特殊情況特殊對待,能否不交滯納金。
尊敬的網友:
您好!社會保險法及我市政策規定:補繳當年養老保險費的,免收保值費用。跨年度補繳養老保險費,補繳2011年6月30日以前養老保險費的,按照社會平均工資的增幅加收保值費用;補繳2011年7月1日以後養老保險費的,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保值費用。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