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領導您好:
我的小孩兒於2013年5月在現居住地東麗出生,隨媽媽落在了薊縣東趙各莊鄉為非農戶籍。在7月份在戶籍地辦理了社保卡,由於孩子太小不能每周回薊縣。於12月15日領到了卡,當時想給孩子繳納2014年度的社險費,目的是為了便於就醫。可辦事人員告知已經錯過了繳費時間,無法繳納,只能在2014年繳納2015年的費用。也就意味著2014年我們無法享受相應的醫療。請問怎麼能不交呢?急待您的回復!
尊敬的網友:
您好!工作人員已與網民聯系,電話解答相關政策並為其指出解決途徑。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