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領導:
您好,我想諮詢一下關於准生證辦理的事情。
我是女方,外地城鎮戶口,是再婚,和前夫生育過一個孩子現在隨我一起生活,現在的丈夫是天津集體戶口在和平區,目前我們都住在北京,他是初婚,有工作單位我沒有,我們於2010年10月登記結婚,現在懷孕三個月,結婚時在女方所在地領取的結婚證,現在想在天津辦理准生證不知道可以嗎?需要些什麼手續?辦理准生證的計生辦地址是在哪裡?
由於男方是集體戶口,原單位不接收孩子的落戶,請問孩子出生還能落戶到天津嗎?
萬分感謝!
致敬!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的來信已收悉。我們已經與您聯系解釋了相關政策。若還有不清楚的請撥打12356諮詢。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口計生委
201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