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小事:我乘公交車的公交卡丟失多年了,經反復多次找到有關部門和工作人員,訴請核查並請退還我辦卡時交的押金。經查,我丟失的公交卡現已棄用,但有關人員告訴我,因為沒有先例,所以不能退押金。
這確實是一件小事,但細想想一下後又?得不是一件小事。你看看,中央推聯系群眾改工作作風的實踐學習活動還沒完呢,三中全會深化改革的決定也正學習著呢,要不要聯系實際,從實際出發,實事求是地轉變轉變不從實際出發?不實事求是的工作作風啊?要不要從實際出發,實事求是地改革改革沒有先例的舊規矩啊?
其實,核心的問題是應該有什麼樣的服務意識,如果切實把維護人民利益的事兒放在心上了,"沒有先例"一說可能就不會有了。
我的公交卡丟失了,經查該卡也已棄用了,現訴請退還我辦卡時交的押金。
這樣的要求算不算太高?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局高度重視,立即責成相關部門調查研究,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請您繼續關注。
天津市交通運輸和港口管理局
2013年12月16日
您好!經我局相關部門調查研究,現回復如下:
退還購卡押金需要憑押金條和保存完好、符合規定要求的公交卡。請您理解。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201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