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買了一套天津的二手房,四樓,共6層,2000年的房,賣方房產證上寫明建築面積59.13,國有劃撥土地使用權面積11.43,分攤面積11.43,請問上述建築面積包括分攤面積嗎?兩項相減是使用面積嗎?謝謝
張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12月16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