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金達熱力供暖不熱,要求其到戶測溫,其不履行測溫義務!並在沒有通知的情況下,強行斷暖,收取全額供暖費用!而根據《天津市供熱用熱條例》規定: "供熱單位有不提供測溫服務、不提供測溫儀表檢定證書,不在測溫記錄單上簽字、不給用熱戶留測溫記錄單等行為的,均視為檢測溫度不達標,供熱單位應按100%比例退還用熱戶供熱采暖費。"但其工作人員說沒有此規定,切不承認自己有必須到戶測溫的義務,他們不承擔任何責任,願意去哪告去哪告!之後聯系塘沽供熱辦,其對不測溫不收費的規定含糊其辭,說管不了,讓我們自己協商或走法律途徑!金達熱力明顯違反國家規定,強行收費段暖不履行其測溫義務,此種行為和強買強賣有什麼區別?違反國家規定確沒人能管,老板姓承擔後果,白白花錢受凍!並且小區內有上百戶供暖存在問題,都有據可查!請有關領導和部門調查下金達熱力,幫老板姓解決下民生問題!我們現在還在挨凍,供暖費用應該交,但是應該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交,不能你說多少是多少,不通知的情況下就斷暖,謝謝領導們盡快解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