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從二級代理商購買了手機SIM卡,由於要求實名制無法出售,與二級代理商聯系被告知已不乾了自行聯系移動,多次打10086投訴不予解決,不予回復,本人認為損害了個人利益,由於未出售沒有佔用移動資源,移動有權接收未使用的SIM卡,每張SIM卡內都有三十元話費,本人本著資源利用要求移動收回重新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