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房管局領導:
請問河東區淺水灣公寓,實際建築面積說是87平米,可是房本上寫的是37平米,多出來的那部分說是按照“裝飾性陽臺”贈送的,這個在法律上有什麼違規的地方嗎?如果我們買了有什麼潛在性的問題嗎?卓越淺水灣相關手續都辦理的齊全嗎?使用的水,電,天然氣和老百姓用的一個價格嗎?
工薪階層用全家的血汗買個房子不容易啊。 希望領導能夠給我們吃個定心丸。
王建民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