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領導你們好!
我原是軍糧城塘窪村民,06年結婚到軍糧城劉臺新村,戶口也簽過去了,可婚後家庭不和,感情破裂,與09年離婚,現在我又再婚,有一子,和我一個戶口,我對象是外地的,我們沒房,寄住在我父母家,塘窪,新村都清村搬遷了,我現在是劉臺新村的散戶,也成了無房戶。有能力的吃平米,掛戶口。像我這樣的情況該怎麼辦?我就想尋求領導們能給我一點幫助,要不然,我只能看著別人住樓房,我也是村民,弄得沒房住,找村裡沒人管。求求各位領導幫幫我吧。我在這裡謝謝你們了!期待你們的回復!!!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們立即責成我區有關部門查詢此事,回復如下:
戶口在本村,沒有房屋(住宅)的戶,不具備選、購房資格。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東麗區政府
201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