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領導:
我是河北區北寧灣小區的業主,北寧灣小區為2012年入住的新小區,自入住以來我小區的暖氣長期不熱,用工具測量溫度為25度左右,這樣的溫度可想而知,室內的溫度也在16度左右徘徊,我曾經找過物業,看過小區的換熱站和如何的入戶的溫度表,表上顯示暖氣的入戶溫度只有40度,這樣的溫度根本無法達到最低18度的室溫要求,但是負責我小區的供熱的張興莊供熱站對此不聞不問,每次打電話反映此事均以各種理由搪塞,且態度極為惡劣,每次都說是物業的問題,但是我找到物業公司後物業,物業公司也多次派人查看管路,但管路沒有問題,物業表示造成這樣問題的原因是供熱站的入水溫度不達標,今年已經是第二個供暖周期了,但我小區的暖氣依然不熱,希望有關部門出面予以解決,謝謝!
尊敬的趙璞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委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我們將及時研究答復您提出的問題,請您繼續關注。
天津市城鄉建設和交通委員會
2013年12月16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委十分重視,立即責成市供熱辦調查了解相關情況。
經查:您所在小區今年仍在保駕期內,根據《天津市供熱用熱條例》第四章第三十條規定“建設單位對新建房屋的供熱設施,應當承擔兩個采暖季的保修責任。”《天津市集中供熱設施管理辦法》第四條規定“新建居民住宅供熱設施的保修期為兩個供熱期。在保修期內,供熱設施的維修、系統運行調試由開發建設單位負責”。因此,您反映的情況應由開發建設單位負責並解決。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我們的工作,多提寶貴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2014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