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商品住宅物業管理小區機動車固定車位存車收費標准》規定,較完善的停車場,排氣量3.0昇及以下的300元/月車位,排氣量3.0昇以上的500元/月車位。我們居住的富力津門湖雲舒花園,現正在出租車位,所有小轎車都按500元/月車位收費,嚴重侵害居民利益。請有關於部門按規定以予糾正。謝謝!
尊敬的楊源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委十分重視,結合工作職責,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委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
市發改委 2013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