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南開區保利國際廣場博朗園2號樓業主,11月初新房入住後,看到房內有消防噴淋設施,可是發現噴頭全都衝上安裝的,詢問物業,物業說是消防安裝的,需要改裝,但必須由消防部門指定人員改裝,而且收費很高(450元/個)。我想問的是:1、開發商這樣安裝是否屬於不合格?如果合格,為什麼要改裝?2、開發商房屋交工時,消防部門難道沒有驗收?如果驗收了,為什麼還要改?3、是否消防部門和開發商合伙坑害業主?強行變相賺業主昧心錢?
[附件1]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您的問題已轉相關部門,並將盡快進行回復。
祝您生活愉快!
南開區政府
2013年12月
您好,留言收悉。收到您的留言後領導十分重視,立即責成相關部門調查處理,現答復如下: 此問題不在我局管理職能范圍內,建議轉相關職能部門處理。消防不屬於我區管理,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南開區房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