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為了解決該小區居民和生產工廠之間的矛盾,濱海新區領導於2012年3月5日曾親自到該單位進行調研,召開聯席會議,決定給予該企業提供適當補償和有償搬遷用地。現階段天津新康自行車制造有限公司資產評估已完成,土地變性階段性工作已完成,依據濱海新區《濱海新區規劃局關於對大港華康、華鑫兩家企業用地進行土地儲備及土地出讓有關問題的請示》津濱規劃國【2012】642號及新區政府關於該請示的批示要求,甲方:天津市大港經濟開發區總公司,乙方:天津市濱海新區土地發展中心,丙方:天津市大港華康自行車零件廠,已辦理土地收儲協議。為了徹底解決異味問題,近期大港開發區與該單位將簽訂土地掛牌和搬遷協議。搬遷問題就可以解決,屆時徹底解決小區異味問題。
2013年6月5日,環保辦執法人員與監測人員對該企業進行監測,監測結果顯示超過國家排放標准,環保辦已對該企業進行罰款處罰,並下發《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
此外,環保辦也經常接到反映此事的信訪,除了日常加強對該單位監管,每天24小時派執法人員到該單位不定時巡查,並有專人負責督促其定期更換活性炭,加除異味藥劑,定期清理散落的漆渣和檢修水簾噴霧設備,密閉正對著居民的廠房門窗外,油漆桶和稀料桶隨用隨時密封,減少異味的揮發,並安排執法人員定期對其進行監測。現該單位已采取減少生產量,減少生產班次,晚上停止生產,並加強日常管理和維護,確保治理設施正常運行,增加活性炭更換次數等措施,保證污染物達標排放,減少對居民正常生活的影響。
特此回復,感謝您的關注和支持。
濱海新區政府
2013-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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