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本科畢業後,與南開大中專就業指導中心下屬的一家民營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檔案存放在大中專人纔,戶口頁也在人纔,從試用期開始繳納保險,後主動辭職,停繳保險。
現加人新公司,向我索要就失業證,但原單位根本沒有辦理過,詢問大中專人纔,告知我辦理用工時是外地戶口,不可能有就失業證,只有就失業號。但我在和平勞動局查詢,系統顯示已領證。但沒有人知道我的證是被誰領走的。
現在要求我個人登報聲明纔能補辦,請問為什麼我的就失業證會被領走呢?被誰領走為什麼沒有記錄呢?按照人纔的說法,我只有號,沒有證,怎麼會顯示已領證呢?
尊敬的網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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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