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住在水木天成五區,2012年夏季開始漏雨,報物業,物業稅正在申請維修基金,一直到2013年夏季物業申請基金已批開始修理房屋,第一次修理,修理人員就拿一張表上面寫維修面積30平米要求我們簽字,(如不簽不給維修)無奈只好簽字,但修後比以前漏的還列害,第二次又修還是不管用,後再找物業就不理我了,請問我們找誰能解決。
尊敬的網友:
您好,接到您的留言後,區房管局物業辦立即與您取得了聯系,了解情況後與物業服務企業進行溝通協調此事。經物業服務企業反饋,因季節原因定於明年開春進行維修。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理解和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全家幸福。
紅橋區政府
201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