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暖大半個月了,大港區福方園的暖氣還是一點餘溫的樣子,上邊還溫一點,下邊直接沒點溫度的。這兩天天氣這麼好,家裡的室溫纔達到10多度。放水也不起作用的。這個暖氣通了有什麼作用?暖氣公司也不負責的。交了暖氣費也不給達標供暖的,新房兩年之內還不讓報停,這種溫度的暖氣讓居民如何還想交暖氣費?如何信任你們?
請各位領導,體諒下民心。
尊敬的網友:
您好,按照《天津市集中供熱設施管理辦法》第四條規定,新建居民住宅供熱設施的保修期為兩個供熱期。在保修期內,供熱設施的維修、系統運行調試由開發建設單位負責。開發建設單位可有償委托供熱單位進行保修。兩個供熱期滿後,開發建設單位應與供熱單位按照有關規定進行供熱設施移交驗收。驗收合格的,戶外供熱設施由供熱單位管理,戶內供熱設施由用熱戶管理;驗收不合格的,開發建設單位應進行整改,並繼續承擔保修責任。您應以相關合同為依據與開發商溝通解決。
特此回復,感謝您的關注和支持。
濱海新區政府
2013-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