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市教委領導:
您們好!
我是一名藍印高一新生的學生家長,上周五我們收到學校通知,要求12月10日之前提交轉學證明,之後,我立即回河南老家辦理此事。現遇到兩個問題需要緊急諮詢:
一、《關於天津市普通高中2013級 藍印戶口學生辦理登記入學的通知》中要求有全國電子學籍,入學後學校的有關書面要求上,也明確說是要求有全國電子學籍號。但是,今天上午,我又問了天津學校,學校說不是全國學籍,要求轉省學籍,要求轉學證明上有省學籍號碼,理由是:全國學籍還沒有聯網,沒有辦法用。我擔心天津學校的解釋不正確,特請明示:今年到底是轉全國學籍還是轉省學籍?
二、河南學校和教育局方面解釋說,今年由於河南一直忙於建立全國學籍,所以,省學籍尚未建立,估計到元月份纔能建立。但是,按照天津教育局的時間安排,需要在12月份辦理轉學手續。我知道,兩地教育部門的工作時間按排,都屬於其職權范圍內的事情,都沒有違法和過錯。但是,這種時間安排之間的差異,可能導致我無法成功辦理轉學籍,以致於影響學生的正常成長。雖然我將努力辦理此事,但是,如果我在12月10日和12月31日兩個時間點沒有按要求的時間提交轉學證明,天津市教育局是否能按便民、合理、實事求是原則,考慮我們河南家長的實際情況,給我們寬限到元月份再提交轉學證明?
此致
敬禮
盼復!
學生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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