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天津人,41年出生,1960年學校分配到陝西寶雞工作,兒子2001年到天津工作,我從2008年到津住在兒子處照顧孫子,但享受不了市民待迂,許多城市規定居住三個月以上時可享受老年人的市民待遇。天津為何沒有執行。
尊敬的網友:
您好!工作人員已與網民電話聯系,告知其有關老年人乘車等問題非人力社保局解釋范疇,建議老人向其他部門反映。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