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你好!我是2012年的退伍軍人,天津市南開區城鎮戶口,大學生直招士官二期期滿退伍。退伍時當時部隊有兩個政策,一是自主就業,二是分配工作,選擇後者就不能從部隊領取每年4500元的退役金補助,我當時選擇的是後者,因為諮詢天津市南開區民政局,他們說我符合分配工作,所以我沒有從部隊領取2萬的退役金。
回到地方,南開區民政局說分配期是一年,如果放棄安排工作,可以選擇自主就業和自謀出路,地方會給一筆一次性補助將近5萬元(按我的服役年限計算),但是我當初從部隊選擇分配工作,就放棄了2萬元,現在肯定不會放棄安排工作,可是當最後分配工作下來後,單位分配工作根本不考慮退伍軍人的(年齡、學歷、專業、服役期限)都是統一的崗位,而且工資是天津市最低工資標准。其實就是用人單位不想接收,所以我左思右想決定放棄工作,於是我諮詢市民政局安置處,他們說我繼續選擇自謀職業,退回一次性經濟補助。但是我回到南開區民政局,他們說不可以退回一次性經濟補助,但我詢問別的區民政局都可以繼續選擇自謀職業,我也是非常無助,南開區民政局說不管別的區和市,反正他們辦不了,請領導幫我解決一下我的問題,我該怎麼辦?5萬對於我們家庭來說是一筆不小的開支,作為一名退伍軍人確實不應該給政府添麻煩,但是我覺得這應該是我們的基本權益,當兵這些年回來連基本的權益都不能得到嗎?請領導為我們退伍軍人多關注一下!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您的問題已轉相關部門,並將盡快進行回復。
祝您生活愉快!
南開區政府
2013年12月
您好,留言收悉。孫景鵬為南開籍2012年退役士兵,在部隊未選取自主就業,回到地方後也未選擇自謀職業,等待政府安置就業,安置去向向退伍軍人公布後,區安置辦按照孫景鵬的第一志願將其分配到了建工集團,孫景鵬到建工集團報到後不滿意經常出差工作,由其找到區安置辦.按照政策退伍軍人只應分一次,出於對退伍軍人的照顧,區安置辦又對孫景鵬第二次分配到百利機電,第二次報到後孫景鵬對百利機電工作不滿意,再一次找到區安置辦要求辦理自謀職業,按照政策自謀職業先於分配就業,自謀職業資金已上報結束,區安置辦經請求市安置部門,出於對退役士兵的照顧,已經在為孫景鵬辦理自謀職業.
南開區民政局
【民生詞典】傷殘軍人定期撫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