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父親20年前在水利局工作,後辭職,街道說55歲可以退休了,但需要在老單位(原水利局)開具曾經工作的證明,請問這樣的證明需要找哪個部門開呢?都需要帶什麼資料呢?具體地址在哪呢?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我局人事管理部門已經與您電話聯系,請進一步了解您父親人事檔案所在地,並與具體工作單位人事管理部門聯系辦理。如果仍有疑問,請及時與局人事處(23333909)聯系諮詢。祝您生活愉快,萬事如意!
市水務局辦公室
201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