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
您好,你的留言我們已經收到,已經轉交到有關部門,因問題的調查核實處理需要一定的時間,具體處理結果我們會在二次回復中給您答復,請您耐心等候。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濱海新區政府
2013-12-4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反映的問題,相關部門進行了了解,具體情況如下:
1、根據《天津市普通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收費管理辦法》(津發改價房地〔2009〕1100號)第五條規定:“物業管理服務費是指物業服務企業接受開發建設單位、業主大會的委托,依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對房屋及其配套的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進行養護和管理,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相關秩序所收取的費用。
《天津市物業管理條例》第六十五條規定:“物業竣工驗收合格交付使用前發生的物業管理相關費用,由開發建設單位承擔。物業竣工驗收合格交付業主後發生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由業主承擔;但開發建設單位與業主約定由開發建設單位承擔物業管理服務費的,由開發建設單位承擔。物業管理區域內未售出空置房屋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由開發建設單位交納。”港西新城一期業主物業管理服務費計費開始時間統一為2014年2月1日。部分業主擔心提前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後,港聯物業公司如果退出將無法追回。因港聯物業公司屬前期物業公司,如發生此類問題,普豐公司將負責追償相關費用。
《天津市物業管理條例》第五十一條規定:“佔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停放機動車輛的車位,應當交納場地佔用費。場地佔用費主要用於養護維修小區道路和停車設施、改善共用設施設備等。場地佔用費的收取標准和使用辦法,由業主大會或者開發建設單位與物業服務企業在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場地佔用費收取和使用情況應當向業主公示。
2、天津市物業管理條例》(2008年9月10日天津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4次會議修訂通過,下同)第三十七條規定:“前期物業管理是指在業主大會成立前,開發建設單位委托物業服務企業進行物業管理服務的活動。”
《天津市物業管理條例》第三十八條規定:“新建物業出售前,開發建設單位應當委托物業服務企業進行前期物業管理,並簽訂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前期物業服務合同至業主大會與物業服務企業簽訂新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之日終止。”按照上述規定,普豐公司選聘了物業公司,負責港西新城的前期物業管理。
為確保港西新城前期物業服務質量,油田公司要求按照《天津市物業管理條例》規定,選聘資質好、服務好、能力強的優秀物業管理企業。為此,普豐公司向天津市國土房管局物業主管部門尋求支持,市主管部門推薦了3個物業管理一級企業,分別為港聯物業公司、安華物業公司、房信物業公司。經過資信調查,由油田公司紀檢監察處、礦區計劃財務部、物業與公益服務部、港西新城項目跟蹤審計組以及港西新城7名義務監督員共同組成談判組,選定港聯物業公司為港西新城前期物業管理公司,並確定了服務標准、價格、考核等內容。
3、按照《天津市經濟適用住房價格管理辦法》要求,油田公司將相關資料報天津市物價局,天津市物價局批復如下:《關於愛國東裡等六個小區定向安置住房銷售價格的通知》(津價管﹝2012﹞56號):“按平均每平方米不超過4320元,自行安排樓層、朝向差價”。 最終,港西新城一期經濟適用房確定銷售均價為4313元/平方米。
特此回復,感謝您的關注和支持。
濱海新區政府
20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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