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來津務工人員,我於2009年至2001年在某電子廠工作滿兩年,由於家裡有事就辭去了這工作,到現在已經過去兩年了,我想把我自己繳納的保險取走,可以嗎,如果能的話,需要帶什麼證件,我是勞務公司給交的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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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