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於1999年去世,名下房子一直沒有過戶,用來居住沒有問題,近來想要把房子賣掉,必須要過戶到母親名下纔能賣出。我們到了北辰公證處提交了證明材料想要辦理公證手續,經過公證處人員調查,得知由於祖母的銷戶時間晚於父親去世時間,按照法律說是父親的其他兄弟姐妹都有繼承權利,是不能過戶到我母親名下的,我想問問還有其他辦法能夠辦理過戶嗎?
尊敬的網友:
您好,來信已收悉,關於您所諮詢的問題,您可以直接與北辰房管局產權科(26826841)進行聯系,工作人員將會為您進行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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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辰區政府
2013-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