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相關領導您好:我在2004年的時候在雙口買了一套平房,當時和房主在北辰公證處做了公正,當時做公正需要大隊提供證明和大隊書記以及民兵連長的簽字,也就是說我現在手裡有公證處的公證書以及房子的地契(名字為原房主),現在家裡急需用錢我想賣這套房子想問一下都需要什麼手續?
尊敬的網友:
您好,來信已收悉,關於您所諮詢的問題,您可以直接與北辰房管局產權科(26826841)進行聯系,工作人員將會為您進行解答。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北辰區政府
2013-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