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領導好,
最近沽上江南16號樓有兩戶人家失竊,作為一期的業主已經入住快3年了,居然到現在門禁都無法使用,現在造成安全性問題。而物業卻還想著收物業費。這是一級物業的標准嗎?請區領導協調開通門禁,並要求降級物業收費標准。
尊敬的網友:
您好,來信收到,並責成區房管局調查處理。
據反饋,區房管局物業辦及時與該小區物業項目負責人取得聯系,就相關問題進行了解核實。經了解,物業企業多次將轉辦函轉到開發商,但始終無音信,近日物業企業已再次發轉辦函要求開發商抓緊安裝。關於物業費收費標准的問題,該項目屬前期物業,是開發商和物業企業簽訂的前期物業合同,如果對收費標准有異議,須待成立業主大會後,由業主大會和物業企業協商議定物業服務收費的標准。
祝您身體健康,生活愉快。
津南區政府辦公室
2013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