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20日,在政民零距離向衛生局投訴人民醫院違規看病的情況(投訴查詢碼為3240148979),衛生局在2013年11月22日回復稱“您已經在局長信箱中反映過此問題,我們將在局長信箱中回復”。至今局長信箱仍未回復任何內容,所以請衛生局幫助解釋以下問題:
1.既然衛生局在政民零距離中已經受理並回復該投訴,為什麼不回答實質內容而是推到局長郵箱的途徑來回復,並且局長郵箱至今依然未回復?
2.衛生局在局長郵箱和政民零距離兩個回復渠道中,是否存在前者比後者有優先回復實質內容的權利?
3.如果未在局長郵箱中投訴相同問題,衛生局就可以在政民零距離的回復中回答實質問題嗎?這種邏輯是否正確?
4.既然已經答復將在局長郵箱中回復,是否可以告知回復的日期?
在此感謝您在百忙之中回答!
陳先生:
您好,您在政民零距離和局長信箱中反映的問題一樣,故我局統一辦理。
祝生活愉快!
天津市衛生局
201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