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社保局:你好:
我是一名有十七年工齡的大學生,今年8月單位主動解除勞動合同,本應該當時申請失業救濟,單位也沒有提醒此事,現在想申請,但卻被告知已經過了有效期,最主要的是現在不能就醫.造成很多不便。現在想問一句,有沒有什麼彌補措施來登記失業申領?繳納這麼多年的五險一金,本應該在職工有困難的時候幫助度過難關,現在卻不能感受到政府的溫暖,失業人員的基本保障都沒有.懇請得到貴局的官方回應,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工作人員已與網民聯系電話解答相關政策。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