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父親是原寧河縣酒廠(現冠達)的職工,前幾年內養,一直和我居住在沈陽,身體一直不好,2014年1月將退休,退休後我想把他的醫保轉到沈陽,我是獨生子,我父親肯定要和我長期居住在一起,請問醫保轉入沈陽如何辦理?麻煩您了。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的問題已收悉,正在辦理中。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寧河縣政府
2013年
網友你好:
感謝來信,現就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1.應事先在當地選擇定點醫院向本人所屬社保分中心備案,填寫《天津市基本醫療保險異地安置人員登記表》,選擇當地的一所二級或二級以上醫院和一所一級醫院,並確認蓋章。
2.選定的定點醫院,原則上一個醫療年度內不做變更,特殊情況需變更的,應由參保人員本人提出申請,重新備案。
3.異地安置人員因病住院的,可直接在當地本人選定的定點醫院住院,無須辦理登記手續。
4.參保人員退休後,到家居外地的子女或近親屬所在地居住在半年以上者,可按照上述辦法就醫。但需提供子女或近親屬所在地的戶口證明、本人臨時居住證明等相關證明材料。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身體健康,工作順利!
政府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