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網友:
您好,來信已收悉。接信後,區財政局領導班子非常重視您的訴求,責成專人,依據政策,核實疑問。現將有關情況匯報如下:
一、預算安排文件依據
1、區文件依據
2000年12月4日北辰區財政局、人事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人民政府供熱辦公室依據《天津市機關企事業單位發放集中供熱采暖補貼的通知》(財企一聯[2000]71號)文件精神,聯合下發了《天津市北辰區機關企事業單位發放集中供熱采暖補助及補貼的實施辦法》(津辰財發(2000)33號),文件明確規定:“二、享受集中供熱的副科級以上人員,在每個采暖季發放185元集中供熱采暖補助費的基礎上,按月發放集中供熱采暖補貼,標准為:副科級20元、科級30元、副處級45元、處級60元、副局級75元、局級90元;三、享受集中供熱的其他人員,在每個采暖季發放185元集中供熱采暖補助費的基礎上,按月發放集中供熱采暖補貼,標准為15元;五、采暖補貼的發放以家庭為單位,每戶家庭成員中只給一位職務較高的人員發放供熱采暖補貼;六、在同一家庭成員中,家庭成員職務相等的,其中有一方為非財政撥付采暖補貼單位的人員,需由非發放補貼單位給發放補貼單位出示不發放該人補貼的證明。
2、市局文件依據
天津市財政局、人事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關於提高我市機關企事業單位集中供熱采暖補貼標准的通知》(財企一聯[2004]34號)文件規定:“一、調整機關科級以上行政人員每月集中供熱采暖補貼標准。具體為:副科級由20元調整為25元,科級由30元調整為40元,副處級由45元調整為55元,處級由60元調整為75元,副局級由75元調整為95元,局級由90元調整為115元。二、享受集中供熱的事業單位職工采暖補貼標准,可由單位集合實際情況自行制定,但行政管理人員最高不超過上述對應的標准。專業技術人員不超過以下標准:中級40元,副高級75元,正高級115元”。當時就此事,經請示張桂祥區長同意財政局落實文件規定,並將享受集中供熱的一般乾部在原每月每人15元的基礎上調整為20元。
三、疑問答復
區財政局在審核職工享受集中供熱采暖補貼時,按照文件規定執行,同時要求其提供本人(或配偶)房本或購房合同、供熱協議、供熱發票復印件以及非發放補貼單位給發放補貼單位出示發放人配偶不發放采暖補貼的證明,與其他區縣執行政策和審核手續一致。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北辰區政府
2013-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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