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您好;
我是河東區太陽城青霖園業主代表我小區物業在沒通知業主的情況下私自出租了全體業主共同擁有的小區會所給房產公司做辦公樓使用。把會所出租費用私吞。請有關部門給解決一下 。本小區沒有居委會管理。不能組建業主委員會。
尊敬的莊嚴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區領導十分重視,立即聯系區物業辦調查處理。經區物業辦與管理小區的物業公司了解,您所反映的房屋為開發商可銷售部分,不存在出租情況。而關於組建業主委員會事宜,需小區業主以書面形式向街道辦事處上報申請,再由街道辦事處協助小區業主組建業主委員會。您可向您所在的魯山道街道辦事處諮詢,電話:24681487。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河東區政府
201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