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為天津戶口,母親為69年天津知青,現要將其戶口遷移回津,申請資料提交到河東區向陽樓派出所,前前後前因缺少部分材料多次退卷,平均2個月退一次,目前分局已批復,但市局以缺少《知青子女返城審批表》和戶口首頁兩項又退回.本人於2000年根據國家政策戶口遷回河北區,並且河北區牆子派出所已出具本人戶口遷回名冊檔案及首頁證明材料,《知青子女返城審批表》本人已諮詢過河北區檔案館和勞動局,2000年回城的知青子女的審批表均無存檔,無法提供,只要提供派出所出具戶口遷入證明就能證實,而且其他辦理知青回城的人都是提供這項證明就行,試問一下我的為什麼不行?況且從我第一次提交資料到街道派出所到現在已經過了半年時間,其他辦理此事人的短則一星期,最長也不超過3個月就能辦下來,我的半年都辦不下來,為什麼老百姓辦件事情那麼費勁,更何況國家有這個政策能辦理的事情?為什麼缺少的文件不一次性告知,非要折騰我們東奔西跑好幾趟纔行?
請市局相關領導重視一下,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您好,您所反映的問題,我局戶政部門十分重視,因您所留聯系方式有誤,故戶政部門無法了解您的詳細情況,希望您留下確切電話或撥打免費戶政語音服務熱線:4006-110-698進行諮詢。 感謝您對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天津市公安局
201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