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領導:
首先感謝您在百忙之中解答我的問題,問題如下:
新生嬰兒於2013年11月6日出生,屬一年之內新生嬰兒,想在母親所在地(津南區八裡臺鎮大孫莊)落戶,有嬰兒《出生醫學證明》、父和母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父親為外地人,有父親戶口所在地村委會和鎮派出所蓋章的嬰兒未落戶證明。因母親不夠結婚年齡,未辦理結婚證,但有事實婚姻(有村委會提供的蓋章證明),並已在鎮計生委繳納社會撫養金。
請問這種情況,是否能在當地八裡臺鎮派出所當天辦理孩子戶口?如不能辦理時限是多少天?(八裡臺鎮派出所人說要一個多月)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您好,您所反映的問題,我局戶政部門十分重視,因您所留聯系方式有誤,故戶政部門無法了解您的詳細情況,希望您留下確切電話或撥打免費戶政語音服務熱線:4006-110-698進行諮詢。 感謝您對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天津市公安局
201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