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單位開戶行要年檢,這個月底不辦,要求清戶!沒有辦法,問葛沽區地稅所,還等上級批示,有流程,需要等待,多長時間不清楚!。。。很著急!
事情原由:本單位原來注冊地址津南區創業中心,現因變動,改遷南開區,從五月份辦理遷移手續,國稅辦理完了,已經拿到同意轉遷出手續!南開區國稅已經接受,地稅還沒有辦完!需要津南區葛沽地稅所辦理遷出手續!材料已經提交,上周三材料審核完畢!敬請領導幫助盡快解決!。。。
我們辦理遷出手續個個環節都有要求,遞交材料! 材料不齊辦不了!歷史7個月還沒有辦完!我不知道,在行政審批為何如此手續!而我們並不了解手續程序!當然,我們有自己的責任,對業務不熟悉!沒有那麼多時間天天跑南開到葛沽!而且過了時限,單位又下班,早一點不怕,就怕負責人不在。
尊敬的網友:
您好,來信收到,並協調區地稅局調查。
據反饋,2013年10月30日,貴企業到區地稅局葛沽稅務所申請辦理區外遷移注銷手續。由於注銷遷移前要進行清稅,要先申報稅款並且稅款入庫, 窗口人員在審核資料時發現貴企業存在少繳附稅的情況,當日為企業出具繳款通知書,並提示企業辦理人員因稅款入庫系統需要時間,如10月31日補交稅款沒有入庫,到11月要先進行當月的納稅申報方可遷移注銷。10月31日,窗口人員再次就此問題與企業辦理人員進行溝通提示。貴企業在11月13日征期末期申報稅款後,窗口人員當即在津稅系統為您辦理了遷移注銷操作,並根據辦理流程上報了相關材料,現已按時審批完畢,符合區地稅局行政審批的規定時限,並未歷時7個月。
祝您身體健康,生活愉快。
津南區政府辦公室
2013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