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您好:
本人在塘沽濱海欣嘉園買的房子,預計12月初交鑰匙,目前該小區其它樓已有住戶且已通暖,但我所買的這棟樓還沒有入住,我是該棟樓第一批拿鑰匙的住戶。請問我這種情況是否還需要交取暖費通暖氣?謝謝!
尊敬的任康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委十分重視,立即責成相關工作人員與您聯系,進行解釋說明。依據《天津市供熱用熱條例》第三十五條新建房屋在供熱設施保修期內不得辦理暫停供熱。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支持我們的工作,多提寶貴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城鄉建設和交通委員會
201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