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1年買的限價房,付的全款。但是地點太偏了,想換離單位近一點的地方。
我想問一下:如果賣的話,是從2011年開始算,到2016年纔能賣嗎?相關手續有哪些?費率如何?
林先生: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