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1955年生,青年時期下鄉在天津市北辰區,下鄉結束後沒有單位接收,無工作,一直沒有醫療保險。
2013年5月在天津市代謝病醫院確診為I型糖尿病,2013年9月4日確診子宮癌,9月底進行子宮全切手術,但術後發生並發癥--血栓與腸梗阻,並於10月底進行第一次化療,現在剛完成第二次化療,後面還有放療和兩次化療。終身隨訪、復查。
我在10月份給母親上了2014年城居險,但今年在醫療上花費很大,近十萬元,我有兩個問題諮詢並求助:
1,社保和政府能給與醫療救助嗎?
2,我母親下鄉後無工作,有沒有補貼?
尊敬的網友:
您好!醫療救助人員的認定工作由民政部門負責,建議您諮詢民政局。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11月21日